币安交易所
币安日方将在本月内作出正式决定
根据通报 ,交易黄薇直播带货的佣金 、坑位费就属于个人劳务所得 ,应按此方式进行纳税。币安▲知名网络主播黄薇(网名 :薇娅)直播带货现场。
同时 ,交易网络主播收入构成较复杂 ,交易通报中黄薇的直播收入就包含了佣金、坑位费等 ,并且大主播与小主播间的收入构成差异也较大 ,给收入性质的认定制造了难点 。其中 ,币安由于黄薇配合调查主动补缴税款5亿元 ,币安占查实偷逃税款的78% ,并主动报告税务机关尚未掌握的涉税违法行为,因此 ,对主动补缴的5亿元和主动报告的少缴税款0.31亿元,从轻处罚 ,处0.6倍罚款计3.19亿元。黄薇、交易朱宸慧 、林珊珊等主播作为在网络直播营销中直接向社会公众开展营销的个人,被划为直播营销人员 。
现行《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币安居民个人取得的工资薪金 、币安劳务报酬、稿酬 、特许权使用费四项所得须合并为综合所得